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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碳交易”机遇还是挑战?

编辑:北京望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18/06/26

在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的大背景下,我国政府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将通过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逐步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并且7个省市已承诺在2013年底前全面启动这项工作。实际上,在此次“碳交易”试点之前,很多省市已成立了自己的碳排放权交易所或能源环境交易所,但这些交易所大都处于“有场无市”的尴尬境地,且少有高耗能企业参与。根据已公布的方案,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成为第一批被强制纳入试点的行业。那么,“碳交易”对钢铁行业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如何解决随之而来的问题?

原材料行业碳减排压力大增

作为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我国碳排放总量高,一方面是由我国能源结构所决定,另一方面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纵深推进加速了重化工行业的发展,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持续增长,致使碳排放量增加。

工业是我国碳排放的主要领域。虽然近年来钢铁等原材料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工作已有成效,但我国处于工业化中期向后期转变的现状决定了碳排放总量将持续上升。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截至2012年底,国内钢铁实际综合产能约9.76亿吨,按统计粗钢产量7.31亿吨,产能利用率74.9%,钢铁产能绝对值的增加增大了减排压力。

7月30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十二五”时期,中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投资将达2.3万亿元,可再生能源发展投资将达1.8万亿元,高效节能技术与装备市场占有率由目前的5%提高到30%,将对钢铁等8个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产能过剩的行业将面临更高的电价。从2015年起,中国将逐步扩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范围,探索建立中国碳交易市场。到2020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时的水平下降40%~45%,将非化石燃料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至15%。

对钢铁影响几何

规避贸易摩擦中的受损风险。国际金融危机后,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日益抬头。为保护本国市场,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对我国的贸易限制措施愈来愈多。当前以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为目的的碳关税,作为一种贸易保护的新手段,越来越受到各国青睐,且发达国家以此来达到遏制新兴国家崛起的目的。《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中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未实施碳减排政策的国家要向美国购买碳排放配额和碳排放许可后,其产品方能进入美国市场。实施“碳交易”,可以避免其他国家对我国的出口产品再征碳关税,从而消除双重征税问题,也可规避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摩擦中受损的风险。

增大企业的生产经营压力。无论是在国际市场遭受其他国家的碳关税贸易保护,还是在国内面临的强制实施“碳交易”,企业成本都会增加,通常包括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显性成本主要是由改善生产流程、更新生产设备或采购价格更高的环保型生产原料等产生的成本;隐性成本主要指企业因参与“碳交易”而产生的机会成本,如放弃生产部分碳排放较高但却能给企业带来更高利润的产品。“碳交易”的施行会使相当一批能耗高、效益低的中小原材料企业被市场淘汰,即使是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也会因开发节能减排新技术而增加研发成本。所以,短期内企业将面临生产经营压力。

出口竞争力下降。钢铁属于劳动密集型、能源密集型产业,碳排放密度相对较高。推行“碳交易”导致的成本压力将转嫁到产品价格上,将使我国钢材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优势削弱,导致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下降,对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造成冲击。

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碳交易”的推行,短期内对我国钢铁企业将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从长远看则可以加快形成淘汰落后产能的倒逼机制,为推动我国原材料行业转型升级提供机遇。“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更加紧迫。尽管实施“碳交易”将增加企业成本,但也可以迫使企业积极进行技术创新,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生产技术,提高能耗利用水平和生产效率,淘汰高耗能低效益的企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我国“碳交易”缺乏相关保障

温室气体排放不仅限于政治领域和责任义务,还蕴含着一个庞大的市场,世界各国竞争激烈,逐渐演变成发展权与主导权之争。发达国家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通过采取自愿协议、能源/二氧化碳税、排放贸易、可再生能源或热电联产生产配额、能源效率标准、对可再生能源的直接资金鼓励等措施完成减排目标。其中,征收碳关税方式较为常见,它可以减少发达国家碳密集型产品的进口,特别是减少从中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大国进口制造产品,这不仅维护了拥有先进碳减排技术的发达国家的经济利益,还有利于发达国家抢占新一轮全球竞争的制高点。

目前,全球“碳交易”市场份额约1500亿美元。而在如此巨大的市场中,由于中国没有自己的全国性“碳交易”市场,“碳交易”的市场和标准都在国外,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中没有定价权和话语权。因此,虽然中国提供的碳减排交易量已经占到全球市场的1/3左右,但是这个巨大的“蛋糕”却被欧美分食。

“碳交易”也属于一种金融活动,运用经济手段来实现节能减排并创造经济效益。国外的经验表明,要想让这种经济手段发挥作用,须具备一定的规模和流动性,要有金融市场的支撑。但是在金融方面,中国的经验还很不足。现在,国内的一些金融机构已经开始瞄准碳金融概念开发相关产品,以便在未来庞大的“碳交易”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怎样确保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实现节能减排,是当前钢铁企业最关心的事情。对于国内来说,“碳交易”作为一个新兴行业,亟须完善法律体系来规范参与主体的行为以及行业标准等,全国性法律法规的缺乏也是我国“碳交易”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障碍。未来我国的“碳交易”市场从区域交易平台体系扩展到全国之后,将难免会遇到更大的系统性难题。

依照欧盟经验,“碳交易”体系的搭建是从基础排放数据统计,到技术和规则配套,再到交易管理办法和管理平台设计。而中国的“碳交易”市场建设是先有国家目标、规划和管理办法,却缺少最重要的基础数据支撑。形成科学有效的全国性“碳交易”市场,显然还有更多的工作要做。

对策建议

一是提供必要扶持政策,支持企业自愿减排。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支持重点企业成为碳排放交易试点企业。充分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制定合理的碳减排管理办法和奖励措施,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推动企业开展自愿减排行动,把推行碳交易对企业乃至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区分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存在的差异,循序渐进完成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对有困难的企业,要实施必要的税收减退免优惠、税收返还补贴与财政贴息等政策,保护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二是优化产能结构,推进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加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建立和形成强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的机制。优化产业布局,延伸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园区。加大企业兼并重组投资力度,提高产业集中度,发挥规模经济效应。转变依靠产品规模取胜的传统发展方式,优化技术、人力、资本等要素配置,着力做强高附加值制产品,以科技提升品质,打造绿色产品。

三是提升企业节能技术水平,实现清洁生产。强化企业的节能意识,鼓励节能技术、设备的推广和应用,提升能效利用水平,鼓励企业延伸产业链,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排查生产和运作过程中的碳排放总量和可控制量,明确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企业能够承受的成本压力以及技术改进空间,根据自身实际着手技术升级。比如,组织实施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内燃机系统节能、电机系统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等,以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实现清洁生产。

四是加快低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推广。注重科技创新,推动先进低碳技术在钢铁行业的应用。有效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低碳技术,通过推广和应用新型低碳经济技术方式,引领我国向新型低碳经济发展。推广温室气体的排放控制与处置利用技术,包括生物与工程固碳技术,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清洁、高效开发和利用技术,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等。采取综合性调控措施,鼓励企业生产低碳产品,刺激低碳产品的市场需求,加大优惠扶持政策力度,促进低碳产品获得市场认可。

五是加强碳交易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碳交易”领域的国际合作,积极拓展国际合作渠道,构建国际合作平台,建立资金、技术转让和人才引进等机制,探索建立适合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实现低成本、高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推动国内企业走低碳发展之路,鼓励大型企业走出去,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强化与国外减排技术先进的知名企业进行技术研发、生产控制、管理经营等相关领域的创新交流,改进企业的节能减排技术水平,增强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话语权。